
| 競賽團隊四階段創業活動 | ||
1. |
組織合作團隊與指導教師 | |
2. |
提出創業構想計畫草案 | |
3. |
進行產品與服務市場預測 | |
4. |
完成事業計畫書與競賽簡報 | |
| 參賽對象與資格 | ||
1. |
二人以上組織團隊報名參加,每團隊請列指導教師一名。參賽團隊需設隊長一名,擔任團隊虛擬負責人,以作為與主辦單位實務連繫窗口。 | |
2. |
參賽內容須為參賽團隊自行新創之構想創作,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、創意及作品。 | |
3. |
參賽作品之著作權,屬於參賽團隊所有,如涉及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,應由參賽團隊成員自行負責。 | |
4. |
已完成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模式,不得參加本競賽。 | |
5. |
若有參加或曾參加跨校性創業競賽並有得獎之隊伍,該作品不得再參加本競賽。 | |
| 競賽領域:(競賽不分組,只要具備下列特質之一即可參加) | ||
1. |
技術創新: | |
| 發展具創新性可提高產業技術水準,並具產業效益之創新技術構想或產品,包括理論分析、模擬、設計、研發與應用等。 | ||
2. |
服務創新: | |
| 具前瞻性或示範性之知識創造、流通及加值等核心知識創造、服務平台、系統與模式之建立等。 | ||
| 競賽辦法: | ||
| 『2011年第6屆校園戰國策創業競賽』競賽時程自即日起開跑,自100年3月至100年5月為活動宣傳推廣期,育成中心將配合各校策劃相關「創業課程活動」,並藉研習座談,讓學員們充分學習創業的經營知識及秘訣,厚植團隊實力,藉此鼓勵有志創業的青年學子們踴躍參賽。100年3月中旬開始「創業計畫書收件」及「評審」。在評審作業結束後,將舉辦頒獎典禮,邀請主管機關、創業成功企業家、評審團及參賽團隊與會並展示發表競賽創業規畫成果。 | ||
初賽: |
以書面審查為主,擇優挑選數組進入複賽。 | |
複賽: |
進入複賽團隊,每團隊口頭簡報15分鐘,取前三名,依序頒發: | |
| 特優獎(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、指導老師獎獎牌一座) | ||
| 優勝獎(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、指導老師獎獎牌一座) | ||
| 優等獎(學生團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、指導老師獎獎牌一座) | ||
| 佳作獎及特殊獎數名(學生團隊及指導老師頒發獎狀) | ||
資料寄送地址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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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0012新竹市五福路二段707號 中華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收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戰國策創業大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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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校園創業競賽計畫書格式下載 | ||
| http://www.warwinner.org/documents/way1.doc | ||